Post By:2025/5/9 9:30:45
首先要明确您现在是否使用自来水,如果您现在正在使用自来水且自来水能够满足您的用水需要,那么根据国务院第460号令第二十条第五款“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,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”,审批机关不予批准,您不能办理取水许可。
如果您的用水未接入公共供水管网,那么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:“直接从江河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......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,并缴纳水资源费,取得取水权。
但是,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、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(年取水量3000立方米)除外”,这种情况您可以依法依规打井取水,具体办理程序可咨询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(地址:即墨区振武路49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27—34号,咨询电话:88528606)。